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规定,补办结婚证原则上需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。若双方长期异地生活,返回原登记地确有困难,可尝试向现居住地民政部门咨询是否可异地受理,但多数地区仍需返回原登记地。具体所需核心材料如下。
双方需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。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应与现状相符,通常应为“已婚”。若信息不符,需提前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新。
需提供原始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。该证明需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出具,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真实存在。
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,背景为红色,尺寸要求为大二寸。
如结婚证损毁,应携带原证件。证件遗失则需作出书面说明。
补办申请需双方亲自到场,填写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。建议在办理前,提前联系原登记地或现居住地民政局,确认具体流程与材料细节,因各地执行可能存在差异。提前准备齐全材料可避免多次奔波。